1. 深度觀點
  2. 從泛原運、部落主義到民族議會: 回首走過的路

文/台邦.撒沙勒(義守大學原住民族學院院長)


原視界 2018-12-03

原運之路歷經三十年,

從都市到部落,從草根到廟堂之上,

各種力量會合分流,各種人物聚合離散,

都是一段原住民族文化自覺、

爭取族群正義的歲月過程。

 

一、泛原住民族運動的啟蒙與興起

 

近代臺灣原住民族運動,發觴於50年代白色恐怖時期原住民菁英的自覺,泰雅族的樂信.瓦旦、鄒族的高一生與湯守仁等,試圖組織原住民自衛隊,爭取「高山族自治」而遭當局迫害。在白色恐怖陰影之下,原住民自覺運動沉寂一段時間。直到1983年,臺大學生刊物《高山青》的出刊,原運又重新獲得能量,再次走上原住民族權利的倡議運動。《高山青》創刊,迄今已超過三十年的時間。回首過往,曾經忝為《高山青》的一員,現在該是回顧與前瞻的時刻。

 

原住民社會運動的崛起,並非獨立於臺灣整體的政經結構之外,故探討原住民族運動,仍需放在臺灣的歷史脈絡來理解。謝世忠認為,原住民運動的形成有外在與內在兩個因素:外在因素包括(1)傳統的──因襲的綜攝稱呼「番」、「蕃」、「高砂族」或「高山族」;(2)政策的──山地行政的意識形態。內在因素則包括(1)歷史的─共同的歷史經驗;(2)文化的──類同的文化背景;(3)情境的──族群的危機;(4)社會知識分子的新思潮(1987:66-76)。不過這些外在、內在因素,並非靜態的主導原住民社會,而是在動態過程中彼此互動、影響,因此難以界定何者是外在因素,何者是內在因素。基本上,洪輝祥認為,原住民社會運動的啟蒙,必須從長期以來原住民的社會問題所形成的結構限制(structure limits)來著手。他認為社會問題往往是引發社會運動的結構因素,又模塑了社會運動的軌跡(洪輝祥,2001)。

 

洪輝祥將原運發展歷程分成6個階段:包括(1)破除吳鳳神話;(2)反核廢;(3)還我土地;(4)正名與憲法條款運動;(5)反瑪家水庫;(6)反亞泥等。其中,洪輝祥認為,「反瑪家水庫」是原運重要的典範,是由「都市原運」轉向「部落原運」成功的轉折。之後,汪明輝(2003)再將原運發展歷程分成五個階段:(1)發端與集結:原住民學生與黨外作家之相遇;(2)組織與運動理論建構:自覺與啟蒙;(3)發動抗爭:戰略與路線與體制回應;(4)體制化;(5)分裂與瓦解;(6)擴散與持續。汪明輝大抵是將原運的發展,從原住民學生的自我啟蒙開始,然後轉進為團體組織,並與當代社運匯流結盟,之後因為路線的不同,最後分流為「都市原運」跟「部落主義」。

 

1983年《高山青》創刊時的主編,是泰雅族的伊凡.諾幹,第2期是阿美族的夷將.拔路兒,第3期是太魯閣族的鍾誠良。我個人是在《高山青》的中期加入編務工作,擔任《高山青》4至6期的主編。在臺大的學生群中,《高山青》一棒接一棒,每期有不同的主題,關切不同的原住民族社會議題。後來1984年「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」成立,並以組織的形式在校外推展原運工作,甚至也發行自己的刊物,我們這幾位主編,逐漸將重心移至「原權會」,除了協助「原權會」機關刊物《原住民》的編務,也擔任「原權會」的主要幹部,包括會長(夷將)及執行委員(伊凡.諾幹、鍾誠良、台邦.撒沙勒)等職務。我認為這是原運從校園的言論倡議階段,進入社會並以組織形式爭取原權重要的轉折過程。

 

「原權會」從第一屆的會長,卑南族的胡德夫(任期1984-1987),到第二屆阿美族的夷將.拔路兒(任期1987-1991),第三屆魯凱族的拉娃告.賴克拉克(任期1991-1993),第四屆的邵族巴努.加巴暮暮(任期1993-1994),到第五屆的泰雅族尤幹.納甫(1994-),歷時將近十年。期間陸續推出了「原住民漁民向行政院請願」、「正名運動」、「打破吳鳳神話」、「抗議東埔布農族祖墳被挖事件」、「紀念霧社抗暴事件」及「還我土地運動」等等,當時可說風起雲湧,對臺灣社會也帶來深遠的影響。尤其三次還我土地運動涵蓋了「長老教會總會服務發展委員會」、「台灣原住民族發展協會」、「岱原同胄發展研究社」、「長老教會總會山宣人權與社會關懷小組」、「岱原人還我土地促進會」及「台灣原住民族新竹區還我土地促進會」等團體的結盟,不僅擴大原運的基礎,也使得原運議題因此更為深化與多元。只是1993年「第三次還我土地」運動之後,原權會也步入了許多社運的後塵,在理論、策略與手段上出現了分歧,因而逐漸走上衰微與分流之途。

 

二、從都市到部落:原運路線的轉折

 

1992年後,民進黨開始徵召原運領袖參選公職,導致原運從社運走向選舉,開始進入政治體系的運作。只是原運人士參與重要公職選舉的結果,幾乎都以失敗告終。原運人士明知人力、財力有限,仍然執意走上選舉之路,可能跟當時民進黨議會路線蔚為主流有關。曾經參與1986年省議員選舉的胡德夫曾表示「選舉是最直接的社會運動」,他認為透過政見訴求,傳達原權會的宗旨與目標,是推展原運最直接、快速的做法。其他原運人士也認為,參選至少有理念傳揚、對重大國家決策發揮影響力、學習成為原住民政壇領導者、使原運訴求能經過國會來落實等多重意義(海樹兒.犮剌拉菲,2007: 264-266)。

 

然而當時黨國威權仍牢牢控制原住民社會,這樣的運動路線遇到了瓶頸。儘管原運菁英強調,參選對原住民族權益爭取的重要性,但1985年原運菁英首次參選公職以來,從立法委員、省議員到地方層級的選舉,包括縣市議員、鄉長、鄉民代表等等,原權會或原運的核心幹部大部分都鎩羽而歸。雖有少數原運人士當選,而這些當選的人,是因為本就在地方經營選舉,或有家族力量為後盾,並非靠原運訴求獲得族人的認同而當選。

 

1994年,夷將.拔路兒就曾公開反省原運的五項發展困境,包括「草根組織未落實」、「運動團體間缺乏凝聚力」、「政治菁英角色錯置」、「政治資源匱乏」,以及「過早投入國家體制內的公職選舉」等等。選舉不僅消耗運動資源,還帶來挫敗感,更讓一般族人對原運觀感不佳(夷將.拔路兒,1994: 34-36)。我個人是在1989年回到南部,並與林明德(卡里多艾.卡比)、巫瑪斯(雷賜)、瓦歷斯.諾幹等人,在屏東創辦《原報》,提出「部落主義」的訴求,主張「原鄉戰鬥、部落出擊」,透過報紙的發行以宣揚原運理念。後來瓦歷斯.諾幹也自創《獵人文化》,將部落原運的討論範疇涵蓋語言、祭典、狩獵、傳統知識等等,不再僅限於政治權利的訴求。許多人將部落主義定位成原運的「分裂」,但我覺得「分流」一詞較為適合。畢竟當時原權會毫無資產,所有活動皆仰賴募款,也無公職和其他政治職務可以分贓,何來「資源」和「位子」可以爭奪,或因資源競爭而走上分裂?充其量只能說是理念上的差異,以及運動路線與戰略的選擇。我選擇離開都市,除了實踐《高山青》當年鼓吹「回到出發以前的地方」的理念,也看到原權會發展上所面臨的瓶頸,特別是當年陸續參選公職的原運菁英,紛紛鍛羽而歸,所顯示的基層實力不足,以及原運理念停留在都會地區,無法深入部落原鄉的困境。

 

三、從部落主義到民族議會:族群運動的新旅程?

 

1990年之後,部落主義帶起的原運新路,雖然不像泛原運匯集的規模,在都會獲得媒體的大幅報導。然而在原鄉部落、在城市鄉鎮郊區、在山林縱谷之間,部落原運所點燃的星火,卻是原運理念深入族人生活最直接的方式,不僅讓族人可以近距離接觸原運人士,更有機會認同接受原運的主張。自1990年之後,部落原運在各地如星火燎原般出現,包括1994年「反瑪家水庫運動」、「花蓮太魯閣反壓迫、爭生存、還我土地」運動、「反馬告(棲蘭山)國家公園」、1995年「太魯閣族反亞泥、台泥運動」、「秀林鄉太魯閣族人重返舊部落tarowan」、「邵族重返祖居地—Puzi之運動」、「達悟族反核廢,救蘭嶼」運動等等。除了政治抗爭,部落主義也帶起了另一種文化復振運動,例如1995年「布農族返回中央山脈之尋根活動」、1996-1997年「魯凱族尋訪雲豹的腳蹤-古道踏查活動」等等文化尋根的浪潮。

 

部落主義蓄積的能量,也逐漸引發部落間的結盟與民族議會的籌組。最早籌組民族議會組織的是蘭嶼的達悟族,1995年達悟族在「反核廢,救蘭嶼」的共識下發起成立「達悟民族議會」,開始以民族議會的名義表達對蘭嶼核廢的主張。隨後「泰雅爾族民族議會」也在爭取森林土地主權的過程中,由長老教會為後盾,於1997年成立「泰雅爾族民族議會」籌備會,並於2000年12月10日正式成立「泰雅爾族民族議會」,以追求民族自治為目標。「布農民族議會」則從1997年開始由布農文教基金會、布農文化發展總社,及布農文化經濟發展協會等團體共同推動籌備,雖然迄今尚未正式成立,但有關布農族一些共通性議題,「布農民族議會」也會不時提出布農族的意見與主張。鄒族雖然是最早發起設立議會的族群,但起初是以所謂的「鄒是會議」來推動。自1992年起至1999年,鄒族利用每年清明節時段辦理「鄒是會議」以凝聚族群共識。2001年鄒族更藉mayasvi祭典,在傳統領袖Voyu Peongsi帶領下,發表了「鄒族二十一世紀宣言」,表達對自治強烈的企圖心。世居南投日月潭的邵族,2005年也在日月村伊達邵生活文化復育社區,正式成立民族議會,由長老從七大姓氏中選出二十五位議員,並推舉主席。而卑南族八社十個部落,也在2008年正式成立「卑南族議會」,開始針對卑南族的文化、社會運動以及族群的永續發展凝聚共識和主張。2013年後,賽德克族、魯凱族也相繼成立賽德克族民族議會(2013)、魯凱民族議會(2017),其中魯凱民族議會除了舉行盛大的成立儀式,也立基於過去十幾年來傳統領域土地調查的基礎,正式公告民族版的傳統領域範圍,誓言推動「準國與國的關係」,落實民族自治的理想。

 

除了上述幾個族群,包括排灣族、太魯閣族、阿美族也都正在積極籌備民族議會組織。展望將來,民族議會對內可望成為跨部落的民族組織,溝通整合族群內部的意見,對外可以成為民族的窗口,與其他族群、政府和國家進行協商和對話。

 

回首原運的過往,《高山青》的壽命其實不長,也未成為常設性的社運組織,所以在原運的歷史上,只能算是思想啟蒙而非實際的運動組織。真正在近代原運歷史上扮演舉足輕重主導角色的,非「原權會」莫屬。如今,原運之路歷經三十年,從都市到部落,從草根到廟堂之上,各種力量會合分流,各種人物聚合離散,都是一段原住民族文化自覺、爭取族群正義的歲月過程。如今都市原運或已消失,部落運動方興未艾,未來,民族議會將會成為主流,帶領族人走上新的原運旅程。

 

註:本刊使用「番」、「蕃」等字眼,出於保持引用歷史文獻所用之文字,非帶有貶義,尚請見諒。


參考書目

夷將.拔路兒,1994。〈臺灣原住民運動發展路線之初步探討〉,《山海文化》4: 22-38。

汪明輝,〈台灣原住民族運動的回顧與展望〉。頁 95-135,收錄於張茂桂、鄭永年主編,《兩岸社會運動分析》,臺北:新自然主義,2003年。

洪輝祥,〈都市原住民社會運動史〉,頁 263-310,收錄於蔡明哲主編,《臺灣原住民史:都市原住民史篇》,南投市:臺灣省文獻委員會,2001年。

海樹兒.犮剌拉菲,〈原住民參選立法委員之研究〉,臺北:政大民族系博士論文,2007年。

謝世忠,《認同的污名:臺灣原住民的族群變遷》,臺北:自立晚報社,1987年。


台邦.撒沙勒

魯凱族人,美國華盛頓大學人類學博士,研究專長為災難人類學、環境人類學、傳統領域與土地、原住民族文化。現任義守大學原住民族學院院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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