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為什麼要幫原住民加分?
過去整套原住民教育政策,
是否會讓原住民直覺否定自身的文化與認同?
它靜靜躺在意識最深層之處:
「加分讓我討厭自己原住民的身份,
政府憑什麼替我決定要不要加分?
我能力又不比別人差!」
1944年,在國民政府尚未來臺時,在中國頒布《邊疆學生待遇辦法》;來臺後,便沿用此法,將原住民族定義為可受教育優待的身分,也是臺灣最早認定教育優待的法律。
有一種好
叫做國家為你好
當一個族群的語言與文化,不同於漢文化且未居住在漢族人口比例高地區,即被國民政府視為需要特殊教育政策加以扶持的民族。雖然在1950年代前後的原住民族教育政策,是以幫助漢族之外的族群擁有平等的教育機會為原則,但此處的教育,僅指漢族知識體系建構而成的教材。因為共同語言跟文化是凝聚國家向心力的強大工具,為達穩固政權的目標,國民政府早已在日本政府撤臺之後,隨即推動國語教育的辦法與規定。
政府在1949年迫遷來臺期間,頒布《山地教育方針》,第一條內容表明:「徹底推行國語,加強國家觀念。」;而1951年,接續公布具體的原住民政策《山地施政要點》,第二十條載明:「積極獎勵國語、國文推行,以各項有效辦法,啟發山胞學習國語國文興趣,嚴格考核山地國語國文推行進度。」於是,升學免費免試或考選保送、山地鄉教育經費的補助等,成為政府以教育政策為名,包裝其統治寓意的一種呈現。
越來越多的國語政策接連推動,統計數據理所當然地顯示原住民進入漢化教育成果的提升,但罷黜族語獨尊國語的政策方向,卻是徹底弱化原住民族語言文化的一段漫長黑暗期。
讓國家幫助原住民融入主流社會,消弭語言與文化之間的隔閡,當每個人都成一樣的人之後,原住民就不會再是特殊而需要幫助的存在。但必須融入他人的文化,才能被視為「有能力的人」的原因何在?
將族語認證
納入升學加分就沒事了嗎?
1987年戒嚴解除,本土意識與族群文化意識隨之高漲,相關教育法制也開始蓬勃發展。
1987年,公布《臺灣地區山地族籍學生升學優待辦法》(2001年修正名稱為《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》),是首部以原住民為主體的法律。
1988年,教育部成立「山胞教育委員會」,國家以提倡原住民教育目標為「適應現代生活,維護傳統文化」,展現對原住民族文化的尊重與維護。
1988年,公布《原住民族教育法》,是首部以原住民族命名的法律。
2001年9月,「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」開始實施,國小學生必須任選閩南、客家、原住民等一種語言修習於「鄉土教學活動」。
2001年,公布《升學優待辦法》,並由教育部和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修改內容。
2007年開辦「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」;同年開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工作;2014年將此考試一併加入分級認證。
原住民族學生的加分政策是否應該納入文化及語言的能力證明,從學界、官場、學生家長到社會輿論,有許多來自各方的種種意見。最耳熟能詳及多數人的論述觀點,便是為取得優惠的「公平正義」──當國家維護文化主體性,基於公平正義原則,原住民學生必須證明自己具備族群語言文化的能力,才可享優惠的權利。
以此論點為出發的教育政策,讓原住民族的教育,始終在原本的困境打轉:在執政者漠視文化保存的時候,原住民被迫學習陌生的文化語言,才得以在當代社會的體制中生存;當執政者重視族群文化為發展主體時,原住民卻被面臨必須出示具有足夠文化知識的證明,才有資格被當代社會的體制接受。
以前是文化弱勢、現在是文化特殊,換湯不換藥地要求原住民用母體文化,證明自己需要接受優惠的身分,無疑是對原住民帶來等值的傷害。政府粗糙的將族語認證與升學分數連結,並無法彰顯原住民族的文化厚度,反而讓文化變得平板、毫無生氣。
我不能選擇你,你能選擇我,
這還能算是我們的選擇嗎?
從2001年,臺灣社會進到文化主體發展的時期,教育部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政策:
●2005年,核定〈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五年中程個案計畫〉。
●2011年,教育部與原民會共同訂定《原住民族教育政策白皮書》及〈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五年中程個案計畫〉。
●2015年,教育部與原民會會銜發布〈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五年中程計畫〉、〈原住民族教育人才培育四年計畫〉。
●2017年,公布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》,確立原住民族語言成為國家語言。
●2019年,修正《原住民族教育法》,明訂發展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的民族教育。
有鑒於過去學校的族語課程,因缺乏日常學習環境且增加原住民學生學習時數,而效果不彰。近幾年的教育政策,逐漸朝向由下而上的參與,並納入更多原住民族人加入教材編制的決策團隊。各界也著手建立原住民各族本位知識體系的教材,以利後續有合適的教材教學。只是,都會區原住民人口數已經超過一半,通過認證的族語的教師,以及相關文化人才依然短缺。對於人口數較少的族群,族語師資的數量更是匱乏。
欲強化族語教學,卻缺乏足夠人才;延續已久的升學加分政策,同樣也為原住民教育帶來侷限。除了表面上,因加分優惠而產生的污名化歧視;第二層則是,原為安撫原漢衝突,各校系外加2%原住民學生名額的規定,事實上在政策施行之後,原住民學生進入學費較便宜且教育資源豐富國立大學的人數,反倒下降。而更深一層,是原住民平均年收入約低於全國家庭40%,但原住民學生因經濟困難的休學比例卻高於一般生近兩倍,可想而知當越多原住民進入學費昂貴的私立大學,休學率僅會更加嚴重。
歷經國民政府遷臺後40多年教育優惠政策,據2018年度統計,即便原住民學生高等教育在學率達53.9%,為歷年新高,卻仍距離一般生有31.9%的差距。當外界評判原住民占據資源、是加分政策的既得利益者,毫無意識到加分,只是不斷重複原住民族學生毫無選擇的窘困。外人只從窗外嫉妒他們得到一台新車正在開,卻沒看到底下雙腳狂踩煞車卻停不住的無助,「我們原鄉的資源這麼少,怎麼可能考贏都市的小孩。」「我爸在都市只能接工地的零工、生活得很辛苦,所以我拼命唸書考上國立的學校,不然家裡哪有錢讓我念私立,這跟我住在哪裡沒有差。」原住民學生需要的是教育選擇權,以及在成績加分外,給予他們真正需要的資源。
原住民族教育政策
為什麼是必要的?
難道,原住民族教育就是多做多錯嗎?或許應該回到更根本的問題──為什麼需要民族教育?
舉例而言,國語政策便是一種民族教育。當國家用同一種語言、文化,引導人民認同彼此是同文同種的民族,凝聚對整個國家的向心力,以展現對民族的認同與驕傲。身在民主國家,我們需要好的民族教育,以培養成熟的民族自尊,同時學會尊重不同的文化,明白文化沒有高低性。每一種文化都富含深厚的底蘊,文化並非理所當然地存在,而是由先人們累積的智慧,帶領這個民族決定下一步應該往哪裡走。我們學習建立民族自尊進而尊重文化,不是模仿對方說話,在尾字加上「的啦」,便以為這就是文化。
當代原住民族面對教育的挑戰,在科學技術與民族知識間,怎麼打造適合的橋梁、將兩邊的智慧互通有無,無疑是每一位原住民青年都會面臨的考驗。經過40多年的民族教育政策造成的文化斷裂,在往後的文化教育人才培訓,如何更加上緊發條、有效率的加緊腳步,記錄耆老們的知識與技能,是原住民教育迫在眉睫的問題。
—參考資料—
伊萬納威,〈台灣原住民族政策的發展:透過身份、語言、生計的分析〉,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博士論文,2014年。
林文蘭,〈原住民族人才培育和政策資源:發展趨勢和改革芻議〉,2018年。
教育部統計處,〈107學年原住民族教育概況分析〉,2018。
陳南君,〈進入山地,請說國語 —— 概述1950年代臺灣原住民族國語政策〉,臺北:原住民族文獻,2018年。
趙素貞,〈臺灣原住民族語教育政策之批判論述分析〉,高等教育出版9卷2期:53-78,2014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