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0年後,文化與文化遺產觀光快速成長,占全球觀光總數40%,世界旅遊組織(UNWTO)認定此為國際觀光消費重要的項目。隨著文化觀光人口增加,旅客對品質的要求逐漸提高,「文化體驗」成了旅遊經驗中重要的元素,更傾向找尋當地文化的「真實性」與「新奇性」。

 

文化觀光浪潮高漲的同時,南島語族社群興起的是對文化復振的需求。由於多數南島語族社群都經歷長期的殖民過程,普遍面臨文化流失的危機,國際教科文組織(UNESCO)在2003年頒布《無形文化遺產護衛公約》(the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),提醒全球對無形文化遺產的重視與護衛。「護衛」的定義並非單純指「保存」,而是具有使文化活化與延續的意義。無形文化遺產的活化再利用,與追求「文化本真性」而來的人潮與經濟利益,形成互相依存卻衝突的關係。

 

無形文化遺產的護衛

與文化觀光的衝突

 

南島語族社會自15世紀歷經歐洲國家殖民,二戰結束後約1960年代紛紛獨立,有感於長期殖民導致文化流失,1974年首次共同舉辦太平洋藝術節(The Festival of Pacific Art & Culture),讓各地的文化與藝術相互交流,之後每4年由不同國家主辦,延續至今。南島國家聯合舉辦的藝術節,實際上也提供在地年輕藝術家或群體,藉此學習自己的文化與展演方式。

 

臺灣原住民族的文化復振與觀光發展,同樣有著與殖民過程難分難捨的糾葛,在歷經荷鄭、日本殖民、中華民國政府統治至解嚴後,才開啟文化復振工作。然而,長期受到主流政權的治理,市場經濟改變原有的生計方式,導致文化知識快速流失,加上日本殖民政府曾經禁止集會結社,在戰後又受基督教義的影響,多數原住民族傳統儀式信仰已經停辦多年。雖然解嚴後,各地陸續恢復在地信仰與儀式,但因中斷時間過久,許多傳統知識已凋零、失傳,使得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復振加倍艱辛。

 

以政策面來看,部落對文化復振的急迫與需求,往往和政府政策有不一致的步調。1987年解嚴前後,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開始推動原住民自決運動,1980年代處於追求「正統」原住民文化的階段,此時成立了九族文化村與台灣山地文化園區,強調「還原真實」的原住民文化。1986年,地方政府為吸引國內外觀光客,舉辦阿美族、布農族與泰雅族的「聯合豐年祭」,此種拼貼式的聯合豐年祭,延續臺灣觀光為提供美軍休閒娛樂的歷史性質(如阿美文化村的設立),是一種製造「缺乏歷史的他者」的節慶化祭典。其他地方政府也逐漸以「聯合祭典」辦理傳統祭儀,如射耳祭、年祭等。舉辦目的一開始可能並非為了觀光,而是文化復振的一環,但此種由上對下的「文化復振」想像,脫離既有的文化脈絡,遭部落質疑是「表演形式大於文化傳承的功能」。不論是哪種「聯合祭典」,實際上都未去除「殖民的凝視」。

 

臺灣社會對原住民族文化認識的不足,造成許多政策推動缺乏文化敏感度而引起衝突。例如2014年觀光局推出的「部落觀光年」,引發部落青年抗議──「我的生活不是你的觀光資源」。因此,2015年花蓮卓溪鄉公所開始鼓勵每個部落按照傳統,由家族來舉辦布農族射耳祭,同時提供政府補助。這對由部落主體出發的文化復振工作來說,是非常重要的開始。

 

臺灣與世界南島語族的狀況相比,同樣是「聯合節慶」,為什麼太平洋藝術節可以成為島國間文化復振的活水,而我們的「聯合豐年祭」卻淪為觀光服務的慶典?其中的差異在於,臺灣許多聯合豐年祭的規劃並未從原住民主體出發,而是以「被觀看的他者」的殖民視角與觀光結合,連帶影響原住民部落原有的祭儀,成為遊客「獵奇」的對象。

 

水可載舟亦可覆舟

部落主位觀點的重要

 

觀光帶來的資源豐富,但當政者無法以部落為主體來考量觀光發展,很容易傷害部落文化。在此列舉南島語族社會如帛琉、斐濟,如何應對觀光與部落發展的狀況。

 

帛琉的儀式、文化與觀光

帛琉歷經西班牙、德國、日本與美國的殖民,特別是在二次大戰期間日本殖民統治下,與臺灣同樣禁止集會結社及遷村,因此幾乎所有文化儀式皆中斷,直到戰後才有地方耆老提議恢復文化習俗──嬰兒初生禮(ngasech)、買屋儀式(ochelaochel)、葬禮(kemeldill)。帛琉政府於1996年開放觀光,每年約有13萬人次觀光客造訪,主要都是慕名帛琉海洋美景而來。最能代表帛琉文化的嬰兒初生禮,從未被規劃為「觀光行程」,因為這個儀式是嬰兒的母親家族舉辦,慶祝生產完的婦女重新恢復健康。若有外來賓客,只能遠遠地在外圍參與同樂。至今所有的儀式都仍是帛琉重要的生命儀禮,牽涉到家族之間透過儀式性交換,鞏固彼此的關係。因此,帛琉的儀式仍然扮演相當重要的社會關係連結,而不是一種「表演」。

 

斐濟的火中行走(firewalking)

火中行走原本為Beqa 島 Sawau 人的安慰儀式,由氏族成員赤足在燒熱的白石上行走,相傳此為祖先給予此氏族的禮物,也就是控制火的能力。此儀式的特殊性,在殖民時期即被要求「表演」給殖民者觀賞,因此在斐濟獨立後也面臨觀光業發展難題,火中行走開始於大型飯店「表演」,甚至巡迴演出。火中行走原本是由酋長氏族管理,受到殖民與觀光化影響後,改為「表演」的形式,但仍是由氏族成員執行,其收入則交由氏族內的經濟自治組織管理。從斐濟對文化資產與勞動的觀點來看,斐濟人的文化財觀念在於「管理(custodianship)」並非「擁有」;而勞動是屬於社區的服務,而非賺取貨幣的概念。以此基礎「原民化(indigenize)」觀光帶來的影響,會發現火中行走表演的運作與收入,透過既有社群的組織運作分配,仍然維持社群社會關係再生產的功能。

 

帛琉的例子代表以社區為主體進行文化復振,維持原有文化的運作,觀光並未危及儀式。斐濟則是「原民化」外在的力量,以回應觀光衝擊,雖然看似將傳統知識與觀光商業接軌,但透過既有文化觀念的安排,將觀光收益回饋到氏族的運作,成為一種社群賦權。

 

以在地文化的價值

重新思考文化觀光的永續性

 

過去10年,原住民文化觀光已逐漸從新自由主義轉向後殖民視角。意味以往將原住民文化觀光視為生產利潤的「物」,轉變為「理解」的方法,是全球和解行動計畫的一部分。例如加拿大在1997年公布原住民行動計畫(Canada Aboriginal Action Plan)、澳洲前總理John Howard於2006年宣布和解行動計畫(Reconciliation Action Plans),都是透過政策正式簽署與保障原住民社區的權利。在聯合國與世界旅遊組織推廣的永續發展(SDGs)目標中,有幾項是與文化共融和社會正義相關,確切影響到原住民地區觀光的永續發展,但臺灣卻仍未跟上世界的腳步。

 

祭儀觀光化的問題,困於目前臺灣社會對原住民族世界觀與文化價值了解不足,無法在政策或旅行設計上達到尊重與平等。原住民文化復振與觀光的平衡發展,也受到轉型正義推動進度的影響,對原住民社區的永續性經營策略若只停留在經濟層次,無法讓每個部落的價值保存與活化,只是再一次經歷主流文化同化,以及受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吞噬的過程而已。

 

我們需要國家轉型正義作為支持社區主體性的培力資源,並以原住民族世界觀為核心,設計相關的觀光資源管理與發展。若能著重於原住民社群主體,讓在地社群發展出成功的方式回應觀光外力,而不是讓外力改變部落,才是我們在面對觀光發展時,仍能維持在地社區與文化永續發展的關鍵。

 


參考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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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nayian(2015)∣聯合祭典好熱鬧卻為何老人家心裡毛毛的?布農耆老:怕祖先迷路,怕誤會射耳祭只有打耳報戰功。Mata Taiwan, https://www.matataiwan.com/2015/06/26/why-elders-dont-like-united-harvest-ceremony。
邱韻芳(2020)∣在文化與產業之間:關於部落觀光的一些思索。芭樂人類學,https://guavanthropology.tw/article/6806。
邱韻芳(2011)∣如何告訴觀光客我的「文化」:部落觀光有感。芭樂人類學,https://guavanthropology.tw/article/188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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