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想解決長期存在的問題,我們必須先誠實地面對問題的根源,也就是歷史造成的迫害與不平等。我相信,唯有正視歷史傷痛,才能讓原住民族被壓抑的歷史觀點,有機會成為臺灣人民不分族群共享的歷史記憶,然後帶來真正的和解與轉型正義。並且在這樣的基礎上,一起追求臺灣的未來。

總統候選人蔡英文(原住民族政策發表談話,2015/8/1)

 

一個族群的成功,很有可能是建立在其他族群的苦難之上。除非我們不宣稱自己是一個公義的國家,否則這一段歷史必須要正視,真相必須說出來。然後,最重要的,政府必須為這段過去真誠反省,這就是我今天站在這裡的原因。

總統候選人蔡英文(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文,2016/8/1)

 

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(簡稱原轉會)自2016年設立迄今,涉及原住民族自治、土地、教育、人權、族群與正名等重要議題,但種種問題如蘭嶼核廢料遷移?原住民族土地權利遭掠奪的解方?原住民族長期在社會各層面所遭遇的歧視狀況?包含司法院在今年5月7日,針對原住民狩獵問題所公布的「釋字第803號解釋」,文中充斥主流社會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的「理解」與「指導」,反映出當前原住民轉型正義工作推動落入治絲益棼的困境。

 

釋字第803號解釋

 

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是一項馬拉松式的社會工程,不僅需要全體國人共同面對,更要有長期且持續推動的心理準備。面對如此艱鉅、繁雜的歷史課題,對目前僅推動6年、召開15場會議的原轉會而言,可說是仍處於轉型正義工程的起步階段。

 

有了手機與筆電在手,一通電話、一封訊息、一張照片或是一篇報導,都能成為抗議者的籌碼。抗爭的同時,抗議者既能拿起手機拍照、記錄現場,也能實況轉播、報導現場狀況,並在各類媒體平臺發布新聞資訊,串聯不同社群協助,掀起網路公民參與抗議的另一種公共實踐。

 

以原住民族集體權的實踐 檢視轉型正義2方向
原轉會、主題小組及相關幕僚單位的設置與運作 

原轉會設置在總統府層級,具有「國家vs.原住民族」對等協商的高度,實際上卻因缺乏明確法定位階,僅能倚靠無給職的主題小組召集人提出年度工作規劃,再向各部會爭取經費。導致光是維持、協調主題小組運作的經費來源,遂成了重要任務之一。 再者,當議題涉及結構性的原住民族土地、歷史、語言與文化等,除了社會溝通,勢必得挑戰現行法規制度及相關行政權責機關。但原轉會主要幕僚單位為原住民族委員會,其主委同時兼任原轉會執行秘書,我們該如何期待原民會能突破行政拘束,站在原住民族主體性的立場,協助原住民族與國家對等協商?權責不清的狀況下,原民會甚至有可能過度干涉獨立運作的工作方向。


原轉會族群代表的產生與提案機制

原轉會族群代表委員的產生,為「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助該民族或族群於4個月內完成推舉」。經觀察發現,族群代表若透過民族議會、部落會議,或既有族群議事機制推舉,較具有「族群代表」的功能與族群集體意識。反之,若代表委員受到行政系統牽涉,或由具民意代表經歷的人出任,其多數提案屬於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權責範圍(例如增劃編保留地、邊坡改善工程、設置測速照相機等),使得原轉會淪為中央或地方議會機關,招致諸多批評。

總統蔡英文強調原轉會設置的目標:「釐清歷史真相、促進社會溝通,提出適當的政策建議,讓臺灣社會走向和解」。但實質上卻少有討論國家與原住民族層次的議題,如蘭嶼核廢料責任歸屬問題、亞泥礦權、林田山土地登記報告。

 

 

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下一步在哪?

 

經歷數個殖民政權,使原住民族群內部既有機制式微,現代國家的民主政治與投票制度,除了加深殖民政權壓迫的正當性,也無助於解決原住民族遭受的困境,反而產生既得利益的政治買辦,讓傳統社群結構裂解日趨嚴重。國家以「綁樁式的福利政策」,看似關懷原住民族,卻讓族群語言、文化、土地流失得更加劇烈,而「多元文化主義」政策,更讓族群陷入商品化與櫥窗化的困境。

 

唯有肯認多元文化的歧異性,並正視原住民族被殖民,以及主權被剝奪的歷史真相,才有機會修復國家與原住民族的關係。原住民在憲法規範的政治制度應有一席之地,執政者在傾聽與了解原住民心聲的過程,必須依循相互承認、同意、文化延續三項準則,長期且不斷地商議出當代憲政制度,轉型正義才得以實踐。

 

只有理解台灣原住民族的受難歷史,恢復台灣原住民族的諸權利,才能夠在道德上、理論上以及實務上完成主流社會的「轉型正義」 與「修復式正義」,並使居於台灣的所有族群得以獲得和解與療癒。

吳豪人,《「野蠻」的復權》

 



相關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