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1980年代開始的原住民族運動,在國家體制內取得階段性的成果,並逐漸從泛原住民運動,擴散至扎根於部落基礎的文化復振運動。在現今的後原運時代,原住民青年仍持續關心原住民族土地、生活、文化,乃至臺灣的整體社會問題,他們說:「原運之後,我們還在路上。」

 

原住民族運動的崛起,與當時整體臺灣社會的時代背景有著緊密的關係。在1970年代十大建設期間,大量的原住民勞動人口從原鄉移往都市發展,同時也面臨在都市就業、生活空間不足,乃至身分歧視、童工、雛妓、遠洋漁工等問題。1980年代末期,臺灣仍處於戒嚴,然而隨著黨外運動的蓬勃發展,社會的抗爭意識高漲,原住民知識分子也在這波洪流中覺醒。

 

風起雲湧的

1980年代

 

1983年,當時就讀臺灣大學的泰雅族學生伊凡.尤幹與校內的原住民學生共同創辦雜誌《高山青》,提倡民族覺醒的呼聲,正式點燃了原運的狼煙。隔年,海山煤礦災變發生,多數罹難者為阿美族礦工,因而促使臺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(簡稱原權會)成立,為臺灣第一個組織化的原運團體,由胡德夫擔任第一任原權會會長,原權會也成為1980到1990年代原運最主要的推手。值得一提的是,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眾多原住民牧者們,也是在這個時期最為重要的動員力量。

 

原權會的成立,首先奠定了「原住民」的稱呼。從清朝的「蕃」、日治時期的「番」,到中華民國的「山地同胞」,皆是由統治者定下的稱謂,而「原住民」三個字,是第一次由族人自己決定「我是誰、如何被稱呼」的開始。原權會以正名、土地和自治作為主要的訴求口號,一方面與黨外運動密切連結,批判黨國體制;另一方面,則在都市推行個案服務,除了藉此教育族人權利觀念,也更實際深入了解族人被壓迫的處境。

 

從個人到族群

原住民族的集體權


1987年,臺灣結束史上最長的軍事戒嚴,同時原權會更名為「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」,發表了17條宣示原住民族權利的《臺灣原住民族權利宣言》,內容包含原住民人權、生活的基本保障權、文化權、自決權、區域自治、自我界定、參與國家政策,以及國家對原住民族事務的最後否決權等,將原運從原住民個人的生存權議題,推展到族群集體發展權的論述。

 

1988年9月,原權會與原住民大專生、長老教會原住民牧者,前往嘉義火車站吳鳳銅像前抗議,批判從日治時期乃至國民政府的教科書,使用虛假的吳鳳故事醜化原住民,隔年再度抗議並拉倒吳鳳銅像,訴求「破除吳鳳神話」,造成激烈衝突。

 

隔年,拉倒銅像的其中4位行動者在嘉義地檢署接受偵訊,當時玉山神學院學生Kavas Takistaulan牧師堅持以母語應訊,迫使法院聘請布農語譯者,創下臺灣法院首次使用臺灣原住民族語應訊的紀錄。爾後,4位行動者在偵訊後隨即被收押也引發社會聲援,由醫師陳永興和鄭南榕組成的「二二八公義和平促進會」,決定該年的228遊行分別在基隆與嘉義舉行,嘉義場次同時聯繫鄒族部落,預備共同聲援被收押的行動者。當時政府為了避免事態擴大,無罪釋放4位行動者,並於同年將吳鳳鄉更名為阿里山鄉,並宣布教科書不再教授吳鳳的故事。

 

同一時期,原權會結合原運團體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1988年組成「台灣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聯盟」,並於同年號召了第一次的「還我土地運動」,直到1993年為止,總共發動三波還我土地運動,參與人數皆有兩三千人,是早期原運最激烈也最凝聚各族共識的時期。

 

此外,「修憲運動」、「反東埔挖祖墳事件」、「紀念霧社抗暴事件」等,也讓原住民族運動跨越族群的整合起來,並彼此聲援──蘭嶼的核廢議題不再是達悟族人孤軍奮戰,瑪家水庫不再是魯凱族自己的抗爭,因為對於土地被掠奪、生存權被侵害、族群尊嚴被踐踏的共同心聲,促使原運超越族群成為聯繫全體原住民的力量。

 

從泛原運動

到草根實踐的部落主義


1990年代中後期,除了部分運動訴求達到階段性的成果,也有許多原運行動者嘗試走入體制內參選或是擔任公職,眾多因素使得原權會開始式微。當時民進黨與原權會成員有許多互動,在體制內外的路線選擇上,成員們也開始意見分歧,最後創會元老們沉痛發表聲明,表示原權會已達到階段性目標,應隨其功能走入歷史,呼籲原運不該成為其他政治團體的附庸,眾人應帶著原住民族的主體意識繼續前進,因此宣布解散原權會。

 

於此同時,許多原運工作者對於早期原運的泛政治路線之侷限開始反省,忽略草根群眾及部落議題的呼聲也逐漸形成。其中台邦.撒沙勒嚴厲批判原權會主導的運動只是臺灣民主運動的附庸,所設定的議題不是陳義過高,就是和民眾實際生活差距太大,忽略了民族實踐的主體性。他進而提出「原鄉戰鬥」和「部落主義」的主張,呼籲原運應「全面放棄在都市游離而回到原鄉部落」,並發行《原報》,積極整理各族群的神話意涵,鼓吹部落青年關注社區公共事務。

 

部落主義的主張,帶動各地原鄉部落文化復振的能量,像是回復祭典、部落傳統組織如青年會等等,草根力量在此時蓬勃成長,發展出各族群尋求自治的原住民族主義。在族群的自我認同上,有鄒族、太魯閣族、邵族、噶瑪蘭族的正名運動;在生存空間主權戰鬥上,有布農族人對玉山國家公園的抗爭,以及泰雅族人對雪霸國家公園的抗爭;在個別議題上,有反馬告國家公園、反亞泥等等來自部落族人自主發起的行動。

 

慢慢的,原運不再侷限於由都會區菁英與泛原運團體發起的運動,更多的草根力量遍地開花。若非最初原運的號召,讓族人在形成共同體的過程集結力量、看見差異,最終將力量回歸各地部落扎根,從單點向全臺擴散,也未能有如今更加多元美麗的風景。

 

原運之後 

逐步看見族群曙光

 

原運之後,陸續取得階段性的成果,1994年第三次修憲,「原住民」一詞首次進入憲法;1996年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(後更名為原住民族委員會,簡稱原民會)的成立,開始有正式的中央原住民機構,由其將國家資源挹注到原鄉的文化復振及社區營造工作中;1998年通過《原住民族教育法》;2000年首次政黨輪替,時任總統陳水扁與原住民族簽訂《新夥伴關係條約》,奠定原住民族與國家為「準國與國」的對等政治實體,國家首次跳脫福利、弱勢補助的框架看待原住民族的主體性。

 

雖然體制外運動看似趨緩,但並非消逝而是轉變形式。原住民知識分子回到部落進行社群培力,亦有些人透過探討國家政策、撰寫原住民族相關權利法案草稿並推動倡議等方式,延續推動原運的核心價值。國家體制內,具有原住民族主體意識的參政者,仍持續推動相關改革;2005年《原住民族基本法》的通過,將原住民族的主體性、空間主權、自決權入法,成為當代原運最重要的論述基礎。

 

狼煙重新升起

原運持續向前

 

雖然早期原運的抗爭有了階段性的成果,原住民族的生存也並非一夕翻轉,國家與原住民族傳統慣習的衝突仍不斷上演。

 

《原基法》通過的同年,新竹尖石鄉的司馬庫斯部落,發生族人經過部落會議決議,將因颱風而倒塌的櫸木帶回部落,作為美化環境與造景之用途,但卻被林務局以竊盜罪告發;宜蘭寒溪部落反水利署侵占水權而發起抗爭;都市原住民部落三鶯部落及溪洲部落因土地開發被迫遷徙等事件,讓原住民族社會的憤怒持續累積,一直到2007年底,臺東卡大地布部落大獵祭,獵人依祖訓入山狩獵,卻被山警逮捕的事件,讓怒火一觸即發。當時籌畫抗爭行動的部落青年,奔走各部落結盟,透過「228部落烽火狼煙串聯行動」發出第一聲怒吼。2008年3月,以「308獵人行動--為尊嚴而走」的號召,再次跨族群集結上街,是近十年最大規模的原住民族抗爭。

 

該次抗爭後,「狼煙行動聯盟」成立,各部落在每年2月28日便會燃起狼煙,將部落議題和訴求傳遞出去,此行動延續至今已經十年。之所以選擇228的原因,狼煙行動聯盟成員 Nabu Husungan Istanda表示:「在228這天,是臺灣社會反思轉型正義的日子,但長期以來,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被忽視及邊緣化。在這天升起狼煙,除了告訴祖靈,他們的孩子還在努力守護部落,更是要告訴臺灣社會,缺少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,不是臺灣真正的轉型正義。」

 

原住民青年接棒

我們還在路上


2012年前後,原住民族的議題抗爭再次達到高峰,例如從爭議多年的「臺東美麗灣BOT案」掠奪阿美族人的傳統領域、臺東都蘭部落「為Sra而跳,護衛都蘭鼻」的反都蘭鼻BOT開發,以及臺東卡大地布部落「捍衛祖靈,拒絕遷葬」的議題等等。早期原運主要反抗的是威權體制壓迫、守護自我尊嚴,然而前述以開發為名的土地掠奪,顯見在新自由主義的強大壓力下,缺乏實質與國家對等自治的情形下,原住民族的處境仍然艱困。

 

2013年核廢遷出蘭嶼的「反核大遊行」,以及以環境訴求為主軸的「不要告別東海岸大遊行」,集結東海岸眾多受困於土地議題的部落,再次走上街頭,成為非典型原住民族抗爭的另一波高峰。不同於過去原運與黨外政治勢力連結,近代原運多與公民團體合作,成為廣泛的社會運動。

 

2013年底,因為不滿護家盟在遊行當中,以布農族傳統「報戰功」(Malastapang)的方式否定多元家庭的價值,一群在街頭上相遇的原住民族青年,決定發表聲明反擊,成立「原住民族青年陣線」(簡稱原青陣)。對於原青陣而言,原運不再是勢不兩立的原漢對立,而是整體臺灣社會的價值選擇倡議。因此,原青陣投入各地議題的聲援,以原住民青年的視角對主流社會的發聲,不論是318反服貿運動、反課綱黑箱微調運動、婚姻平權、性別平權運動、平埔族群復名復權運動等,皆可聽到原住民青年的聲音。

 

除了街頭發聲,原青陣也著力於青年培力,其與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、LIMA原住民青年團,於2013年舉辦「原住民族青年共識營」,透過經驗分享、議題討論、實務操作等,培力原住民族青年關注公共議題以及裝備行動能量。近年來持續舉辦共識營,並聲援各地的原住民族議題,如「布農獵人王光祿事件」、「高雄拉瓦克部落反迫遷」、「反對傳統領域排除私有地」等,期待讓主流社會對於原住民族的權利有更深一層的認識,進而能夠理解與支持。

 

臺灣的原住民族運動雖有高低起伏,但不曾停歇,我們始終期待能夠建立彼此理解、多元尊重的制度,讓所有人用最好的方式與價值共同生活。看見差異,進而尊重差異,近代的原住民族運動不再是原住民自己的事,而是全人類對於未來共同的選擇和想像。

 

註:本刊使用「番」、「蕃」等字眼,出於保持引用歷史文獻所用之文字,非帶有貶義,尚請見諒。


─ 參考資料 ─

阮俊達,〈台灣原住民族運動的軌跡變遷(1983-2014)〉,臺北,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,2015年。
尤哈尼.依斯卡卡夫特,〈我們還有夢嗎?原住民運動的觀察與反思〉,《原運三十:回顧與前瞻》,臺北,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,2018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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